当用隔断墙或挡烟垂壁等区划防烟分区时,每一个防烟分区应各设定排烟口,每一个排风系统配有排烟口的数量不适合超出30个,以降低透风量对排烟系统实际效果的危害。
挡烟垂壁
应尽可能设在防烟分区的核心部位,至该防烟分区远些的水准间距不可超出30m,且应设在顶棚或挨近顶棚部位。一般状况排烟口应设在距顶棚0.8米左右的高度,但针对顶棚高度超出3m的房屋建筑,排烟口可设在距路面2.1m的高度之上。净高度超出12m的中厅,纵向排烟口应按段设定。
防烟分区不按规范规定设置挡烟机器设备。有非常一部分工程项目,尤其是购物商场设置设备排烟系统的位置未按规范规定在装修吊顶下设置挡烟垂壁,有的别墅地下室一般选用建造的梁作挡烟机器设备,但排烟系统零碎的送风口未按规范规定设在顶棚或贴近顶棚的墙体上,反而是设在梁的上边。送风口设置不切合规定。有的纵向防排烟零碎的送风口选用固定不动百叶窗帘式开与关风口,风口规格型号规格压根矛盾,产生各层送风口的风量风力比较严重不平衡,离离心风机过远的送风口的风量欠缺,乃至尾端的送风口的风力、风量接近于零。